佘积德
佘积德,1916年9月生,安徽金寨人。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4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毕业,少将军衔。1930年任商城三区苏维埃政府少先指挥部政治指导员。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任商城独立团一连通讯员。1931年4月编入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二十五军七十三师二一八团二营六连通讯员,二一八团政治处宣传员、宣传队长。1932年6月起任二一八团政治处组织科科长。1933年5月起任红三十一军九十一师政治部组织干事。参加了长征。1935年7月起任九十一师政治部地方工作科科长,1936年12月起任九十一师政治部特派员、干事。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9月起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七七一团政治处特派员。1938年3月起任三八六旅政治部保卫干事,12月起任三八六旅补充团政治处特派员。1941年2月起为一二九师轮训队学员,6月起任太行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部保卫科副科长。1942年1月起任太行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43年10月起为中共太行区委党校学员。1945年3月起任太行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4月起任太行军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46年11月至1947年8月为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党校学员。1947年8月起任太行军区第五军分区政治部主任。1949年2月起任太行军区安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949年9月起任平原军区安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951年11月至1952年1月任平原军区军政干校政治委员。1952年1月至1953年2月任华北军区炮兵政治部主任,1952年12月起兼任华北军区炮兵军法处处长。1953年2月至1955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指挥所政治部主任,1953年7月起兼任志愿军炮兵指挥所军法处处长。1955年2月至1956年夏为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第一期学员。1956年至1965年1月任福州军区炮兵政治委员。1965年1月至 1969年11月任福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69年11月至1975年8月任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至1973年11月)、军区党委常委,其间:1972年4月至1974年12月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江西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2月至1979年7月任福州军区顾问。1979年7月起任成都军区顾问。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1981年1月24日在成都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