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儒商总商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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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性质由世界各国儒商、学者、专家共同组成的互助团体。

中英别称英文名称:China Scholar Merchant League。

中文别称:中华儒商联合会。

商会地址总部设在香港,下设行业分会和培训机构;世界各地分设办事处。

商会宗旨儒商中华,和谐天下,全球大同。

儒商定义儒商是以儒家理念为指导的、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商人,

是把儒家的价值理念与市场运行本身的法则相结合,并能遵循指导市场活动行为法则的商人。

儒商与一般商人最本质的区别就是重视商业道德,讲求“财自道生、利缘义取”。

儒商传统从孔子时候的子贡,到明清之际的晋商、徽商,从近代的东方商人孟氏“祥字号”运营,

到当代的陈嘉庚、霍英东、李嘉诚,从日本的涩泽荣一,到中国的张瑞敏、刘永好、刘永行等,

无不展现出儒家‘经世致用”、“持经达变”哲学在经济领域的成功运用,

同时体现出儒商文化的当代历史价值,以及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

崇商职责现代儒商除了具有现代经济人的特长之外,同时也担当着社会人、道德人的崇商职责。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企业不是私物,而是公器,那么企业家、工商业的领袖就都属于公众人物,

他们对社会有更高的责任要求。只有真正的儒商,才能真正深刻领会这些。

活动原则经济活动本身是一种社会活动,因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时候,同时产生了社会效益,

从事活动者必须考虑经济宣传、广告的文化教育功能,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生态环境问题,

以及整个社会的公众福利、国家税收状况等;他们必须全面承担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在国家法制和社会公众利益范围内活动。

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友善互惠的与其他国家和民族进行文化交往,

从而促进各国家、各民族的友好往来,推动世界和平、全球大同进程,造福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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