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珍

达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王明珍,女,汉族,1953年7月出生,四川达县人,1978年10月入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2.02—1973.08 达县陈家乡六村小学任教;
1973.09—1975.08 达县师范学校读书;
1975.09—1983.03 达县陈家乡初中校团委书记、乡团委副书记;
1983.04—1983.12 达县县委组织部工作;
1984.01—1997.07 达县县委党校工作,先后任教员、助理讲师、教研室副主任、讲师、副校长、党委委员(其间:1985.09— 1988.08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脱产学习,获大专文凭;1992.09—1994.08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大学文凭);
1997.08—1998.02 中共达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8.03—2005.11 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05.11至今 达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分管机关工会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