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习水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2008年3月3日,县城区一游走患病犬咬伤人畜多起。目前,患病犬已被捕杀,据畜牧部门初步诊断为疑似狂犬病。为及时有效防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习水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动物疫情四级(Ⅳ级)蓝色预警响应。为切实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习水县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
指 挥 长: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程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杨登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穆林县畜牧局副局长
余长洋县公安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金刚县工商局局长
罗勤生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陈友强县交通局局长
罗安洪县林业局局长
袁涛县民政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苏方涛东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杨登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防治技术方案及检查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源进行追踪,对污染场地、用具进行消毒灭源;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犬进行调查登记,开展兽用狂犬疫苗免疫。
县公安局:配合县畜牧局做好疫区封锁,组织对患病犬及被咬伤犬、流浪犬进行捕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维定。
县卫生局: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技术指导及被咬伤人员的预防、医学观察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保证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及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活犬及犬肉产品交易场所和餐饮业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及防范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运送,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县林业局: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配合畜牧部门采取隔离防控措施。
县经贸局:负责牲畜定点屠宰管理,配合畜牧部门控制疫区易感动物进入屠宰场。
东皇镇:负责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控,排查统计养犬养猫户,建立犬猫档案,配合做好人畜免疫和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