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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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调整后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曾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程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向启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程富康(县司法局局长)

梁建雄(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股副股长)

罗中文(县政府法制办科员)

赵义平(鸿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兰卫洪(鸿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强(鸿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永强(鸿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炜(鸿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县长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股,梁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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