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银行
民国初期日本侵略者在山东龙口商埠设立的银行机构。
纵观龙口商埠开辟的历史,始终贯穿着侵略与反侵略这一主题。日本帝国主义在龙口除了赤裸裸的军事入侵、攫夺航权路权等行径,开行设栈,进行经济掠夺也是一贯手段。其较为重要者,当属日商以金融资本对龙口经济产生冲击,以谋取巨额利润。
为了把日本在东三省的势力扩展到山东,1912年3月10日由日商田中末雄发起,在龙口设立龙口银行总店,中国绅商王惠堂、张余三等人参股,合计投资3万元。当时,龙口市面只有华商钱庄八、九户,俄国卢布和日本纸币广为流通,而中国的交通、山东、中国等银行的纸币却不能流通。为了联络山东与东三省利益的枢纽,龙口银行起初只经营大连与山东间的汇兑业务,并于次年在大连设支店,在日本“关东都督府”的特别保护下做期票买卖,业务日渐兴盛,成立后不到一年,银行资本金便增至10万元。
随着1914年日本军队在龙口登陆和占领青岛,该行开始代办钱票、军票发行业务,攫取巨额利润。当时的筹办龙口商埠委员蔡国器说:日本银行滥发钱票和军票,致使“我国北洋银元价格反为低落”,“中国、交通两行之纸币,则虽耗折亦不能通行。”其所发行的钱票、军票不仅充斥本埠,而且流通于黄县、招远一带,危害很大。1915年4月,龙口银行又在青岛保定路设立支店,当年8月再次增资10万元。
资本的侵略是和武装侵略历来是相互配合的。龙口银行也得益于此,如1916年仅青岛支行存款额就达到43万日元、136万银两,贷款额达到23万日元、86万银元又109万银两。北洋政府官方对于龙口银行带来的经济冲击也很清楚。为了抵制龙口银行的经济掠夺,1915年11月1日,与龙口的开埠同时交通银行也在龙口宝善街十八号设立了办事处,与本地的钱庄和银号一起共同抵制日资的经济侵略。
1917年9月,根据日本商法龙口银行改组为股份公司,资本金扩大至100万日元(实际投入25万元)。改组后的龙口银行股份共2万股,股东125人,其中日方49人,中方76人;设12名董事,中方占8人,日方4人。中方股东人数虽不少,但却改变不了日资的主导地位:中方持股最多的崔子玉才852股,而日方田中末雄一人即持有3040股。不过,由于形势变化,龙口银行经营重心原转向了东北,11月总行也移至大连,龙口总店降格为支店。1923年10月因受大连总店亏损牵连而停业,次年年终并入正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