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蓓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个人简介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法学会法理学分会理事,文学、法学双学历。1995年获西南师范大学文学硕士, 200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长期担任教学和科研工作,曾兼任四川电视台法制栏目、经济栏目制片人,责任编辑。新华社《每日电讯》西部特刊专题部主任等职,相继开办《电视法庭》、《商界》、《经济纵横》等节目,负责组织四川省首届大学生电视法制论辩赛。
从事的教学和科研有:中国古代文学、古汉语、文学概论、美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理论、经济法、行政法与宪法、婚姻与家庭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民族法学等。
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民族法学、法律文化代表成果
专著:
《清代婚姻制度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版,独立完成。该书被中国珍本书店网、国家图书馆网、首都图书馆网、天津师范大学经济——社会评论网、国学网、中国妇女报、中国女性网引用或介绍。
论文:
发表在《法学研究》权威期刊和CSSCI等中文核心期刊文章二十几篇。
如:
1、《凉山彝族奴隶的法律地位 ——兼与清代奴婢比较》
2、《川西与纳楼土司故地家法族规中的法文化》
3、《民族混居地基层法治构建中的法传统思考》
4、《论民族自治区域少数民族纠纷调解机制的建构》
5、《清代四川地方司法档案的价值评述——以巴县、南部档案为例》
6、《中西近代法文化冲突及沈家本》
7、《论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习惯规范中的债 》
8、《论凉山彝族传统毕摩宗教文化与法文化的联系》
9、《从冕宁司法档案看清代四川土司的司法活动》
10、《清代冕宁诉状及其所反映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机制》
11、《论藏区刑事案件赔偿习惯的恢复性司法传统》获奖情况
1、《女子写作:张爱玪、苏青质疑》1999年获四川省现当代文学研究会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2、《清代婚姻制度的民族性》获2001年中国发展与西部开发社科奖,三等奖。
3、《彝族妇女在婚姻习惯法里的法律地位——兼与清代婚姻法比较》,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中心优秀论文奖,该文同时获得2004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理论文章一等奖。
4、《清代婚姻制度研究》获得第五届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5、《论藏区刑事案件赔偿习惯的恢复性司法传统》,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 “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正在参与和完成的科研1、《中国少数民族法制简史》,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由中国政法大学组织,2009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
2、《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现代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研,批准号:06BFX011。2008年结题。
3、《凉山彝族奴隶的法律地位 ——兼与清代奴婢比较》,西南民族大学科研课题,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3期,被沈家本与中国传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收在论文集里,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4、《诉讼档案与地方司法——清代四川南部县司法档案研究》,西南民族大学、2009年结题。
5、《清代四川司法档案研究》,四川省政府课题,2009结题。
6、《我省民族地区现有婚姻法变通规定的修正》,国家民委课题。项目号:07X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