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冠俊
饶冠俊,男,1979年出生,浙江瑞安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先后主持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我国检察机关民事起诉权理论的反思与重构——兼论浙江检察系统民事督促起诉制度”、浙江省法学会课题“现代公民生活安宁权的界定及保护研究”、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高等学校违纪处分的司法审查”、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社区教育的理性回归与经济分析”,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社区矫正假释犯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研究”、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工会组织在集体协商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研究”、浙江省法学会课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研究”等;
先后撰写及发表论文《我国检察机关民事起诉权的反思与重构》、《生活安宁权保护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我国社区教育的发展:反思与进路》、《论当前社区教育发展的新理念》、《论公立高等学校法律主体地位的变迁与重建》、《论我国宪法信仰的缺失与培植》、《论高等学校违纪处分的司法审查》、《论宪法信仰的养成》、《法律实现的合理性基础——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例》、《论如何实现民办高等教育的双赢》等;
参编《公务员制度教程》、《公务员制度教程学习指导》(中国经济出版社),《法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