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2010年以来的旱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一、旱情2009年秋季以来,中国西南地区降雨少、来水少、蓄水少、气温高、蒸发大、墒情差,致使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区)遭受旱灾。特别是云南发生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秋、冬、春连旱,全省综合气象干旱重现期为80年以上一遇,其中滇中、滇东及滇西东部的大部地区为100年以上一遇;贵州秋冬连旱总体为80年一遇严重干旱,省中部以西以南地区旱情达百年一遇。云贵两省的干旱发生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受旱程度之深、旱灾损失之重,均为历史同期少有。目前云南全省、贵州大部、广西局部持续受旱时间超过5个月,且仍呈发展趋势,对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都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失十分严重。 据各地民政部门统计,截至3月23日,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区)受灾人口6130.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1807.1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172.4万头,农作物受灾面积503.4万公顷,绝收面积111.5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36.6亿元。
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当前的抗旱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亲临云南重旱区一线,实地查看灾情,慰问灾区各族干部群众,对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早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民政部在1月22日召开的全国救灾减灾工作会议上,对部分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旱灾发展趋势,加强灾情会商,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配工作,视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密切关注旱情发展趋势。民政部坚持灾情会商制度,召开多部门参加的旱灾会商会,分析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抗旱救灾工作。形成8份旱灾情况评估报告,对旱灾造成的损失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先后下发3个紧急通知,对重旱区抗旱救灾和群众生活安排等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三是紧急启动应急预案。今年以来,针对云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地发生的严重旱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5次国家救灾应急响应,其中,二级响应一次,三级响应一次,四级响应三次,派出5个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四是迅速安排中央救灾资金。今年以来,财政部、民政部共安排中央旱灾救灾资金1.6亿元,其中,广西2500万元,贵州3500万元,云南1亿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五是加大冬春救助支持力度。2月9日,财政部、民政部在已拨付云南等重旱区7.92亿元(其中云南1.6亿元、广西1.53亿元、贵州1.58亿元,重庆8200万元,四川2.39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的基础上,再次拨付2亿元(其中云南4000万元、广西3800万元、贵州3900万元,重庆2000万元,四川6300万元),要求旱灾地区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户、落实到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