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山(1951-1983),男,吉林省梨树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矿山分局任民警。1983年7月27日在抓捕爆炸杀人案犯时,手榴弹爆炸,壮烈牺牲。1983年8月2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