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楷
简介吴淑楷,男,1955年生,原海口市交通局局长。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9年,吴淑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9万元。[1]
2010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涉嫌受贿案件回放
2009年8月,海南省检察机关在大接访中,接到几名司机对海口市更新出租车过程中手续费问题的反映。有“黄牛”放出风声,可以弄到拿车指标,争夺指标的“茶水费”从2万元炒到了5万。
吴淑楷
2009年8月20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该案立案侦查。办案人员紧抓“黄牛”线索,向上线追查,最后牵出海口市交通系统的最高领导,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涉嫌受贿落马。
2009年9月11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吴淑楷进行立案侦查,30日吴淑楷被正式逮捕。困扰着海口出租车行业的茶水费、预交费黑幕被公之于众。
2010年1月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吴淑楷涉嫌受贿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2010年2月4日上午,吴淑楷受贿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
吴淑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指控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海口某巴士公司总经理赵某得知吴淑楷妻子生病,便想趁机与吴淑楷搞好关系,以便今后公司在车辆置换、线路开通等工作给予关照和支持。一天下午,赵某打电话约吴淑楷到办公室见面后,把事先准备的7万元送给吴,吴向赵写了一张借条。2008年,该公司向海口市交通局申请提前转换清洁燃料空调大巴,吴很快作出批复。
一个月后,海口市龙泉镇一村委会主任王某找到吴,让其帮忙介绍农村公路项目,吴满口答应。事后,吴淑楷向交通局有关部门打招呼,要求对王关照。2007年12月,王某组织公司参加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到和平公路项目的投标,并中标。该项目开工不久,为感谢吴淑楷的帮忙,王某约出吴,送上10万元。
2007年7月,海南一出租车公司总经理雷某得知吴淑楷的妻子去世,送去5万元,想与吴搞好关系。2009年2月,该公司向海口市交通局申请更新53辆营运出租车,很快得到吴的批准。同年4月,雷某再次送给吴5万元,之后又申请更新50辆营运出租车。
公诉机关认为,吴淑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吴淑楷因涉嫌受贿10万元被检察机关拘传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另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90.9万元的犯罪事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处罚。
辩护
在法庭上,吴淑楷对其中的部分指控提出了辩解,称其中的部分金钱只是节日里的礼尚往来。吴淑楷透露,妻子当时得了癌症,花费巨大,自己收受贿赂是为给妻子治病,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3]
评论吴淑楷的“四非受贿论”又添了一张“恬不知耻”的嘴脸,说惯了官话、习惯了推脱责任的贪官们,在受审台上同样巧舌如簧,雷语不断,雷得有网友在论坛挂出帖子——“嫁人就嫁吴局长,一个甘愿冒着坐牢风险受贿给妻子的治病者,简直比灰太狼还要灰太狼。”
剥开“四非”的光鲜外壳,暴露在世人眼前的是难以填满的贪心欲壑。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贪腐招数,如今在官场层出不穷——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打着为女儿出国筹措学费的旗号,收受下属及黑恶势力进贡的不义之财多达千万元;以家庭困难需要接济为由四处伸手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趁着修建办公大楼之机收受贿赂800万元……
任何时候,贫困和疾病都不能成为堕落的理由。对于吴淑楷这样手握公权收入不菲的官员来说,还远未贫困到看不起病的地步,倘若吴淑楷“四非受贿”逻辑成立的话,那些陷于看病难看病贵、买房难买房贵、上学难上学贵、就业难创业难的城乡草根群体,谁都能从家庭账单里翻出几个“非常”来,难道他们就可以以此为由打家劫舍,以身试法,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吗?我们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但是我们不能把经念歪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