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习水县地方性氟中毒防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习水县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王茂佳(县教育局局长)
罗勤生(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杨贞瑚(县农业局局长)
王秀江(县水利局局长)
陈友强(县交通局局长)
贺佳(县建设局局长)
张永勤(县扶贫办主任)
任剑(县发改局副局长)
范应明(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嵘(县卫生局副局长)
钟明华(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袁吉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嵘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