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整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确保我县煤矿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县四家班子联席会议纪要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煤矿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就督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县2007年5月9日煤矿整合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辖区内煤矿整合进展情况。
(三)煤矿整合协议签订情况。
(四)煤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五)包保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监察、信访、公安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采取电话督查和上门督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区)主要领导和分管责任人必须亲自汇报工作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07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