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育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0]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部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挂靠单位:
根据教育部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教育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
郝平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
安钰峰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
成员:
宋德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许涛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
徐孝民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
杨志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
迟刚毅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司长
牛燕冰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副巡视员
沈阳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厅副主任安钰峰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厅社团管理与安全保卫处郑志强兼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厅社团管理与安全保卫处承担。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筹协调教育部社会组织管理;
2.研究和制定促进教育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方针政策;
3.讨论决定教育部社会组织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