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填报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的通知
东皇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于2006年12月底进入试运行,目前筹建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为切实搞好进入中心项目的清理工作,确保政务中心按时顺利运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对项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入中心的项目填报工作
建立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廉政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县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已经滞后,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县必须于今年完成政务中心建设。目前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要求搞好项目填报工作。
二、确定进入中心的单位和项目的原则
(一)凡具有面向公众服务的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单位原则上都应在中心设置窗口;
(二)凡是行政许可项目和便民服务事项,不管是否在中心窗口办理,都要按规定模式制作办事指南,承诺办事时限,交由中心公布和监督执行;
(三)凡因特殊原因暂不入驻中心的单位和办理事项,必须说明充分理由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四)凡在中心办理的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原单位另行受理或搞“体外循环”;
(五)凡入驻中心事项都要根据办理权限进行授权,雕刻业务专用章;
(六)凡在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在中心专设的统一窗口收取有关费用。
三、填报的内容
(一)各单位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都要填报,包括进入中心和在原单位办理的项目;
(二)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的便民服务项目;
(三)按附件一、二的表格和格式填报。每个项目都要填办事指南。
四、填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审核确定,签字上报。
(二)填报的有关表格必须于2006年12月8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三)填报的有关材料要同时报送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档。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