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2010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扎实推进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积极启动教育强(市、区)视导为重点,深入贯彻《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制度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为政府教育决策服务,切实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一、努力争取领导支持和政策落实。以认真实施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全面贯彻《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为契机,争取落实好《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怀发[2009]2号)中关于市、县两级教育督导经费的规定要求,继续充实专兼职教育督导人员和改善教育督导工作条件,不断督促县级政府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建设和落实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省、市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作用。
二、扎实推进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认真制订好2010年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市级初评方案并及时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于4月10日前完成市级初评。在此基础上,全力督促、指导鹤城区、洪江区和会同县做好迎省级“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同时,指导洪江市、中方县、芷江县、沅陵县和麻阳县做好迎省级督导评估考核的前期视导准备工作。
三、认真开展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工作。按照省里要求,切实做好创建教育强县(市、区)的视导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指导鹤城区、洪江区做好迎接省级创建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工作。
四、有效开展县级政府教育经费财政预算的专项督查。为切实贯彻全市教育强市会议精神,更好地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的阶段性目标,积极争取市委开展以县级政府教育经费财政预算为主题的建设教育强市进展情况专项督查,重点督查2010年财政预算教育经费的安排情况。全力配合市委督查室做好专项督查的各项工作,确保督查实效。
五、切实开展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结合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指导县级开展好县级职业教育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做好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市级初评。在市级初评的基础上,重点督促、指导鹤城区、洪江区和会同县政府职业教育各项指标的整改落实,确保在省级评估中达标创优。
六、继续抓好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一是对2009年被市级认定为基本合格的1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复查;二是开展好对2010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的督导评估;三是继续开展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启动对非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做好怀化三中和黔阳一中2所学校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工作;五是对溆浦一中和沅陵一中落实省督导评估意见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反馈。
七、积极启动督学责任区制度。按照省里要求,建立市、县两级教育督学责任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随访督查,责任追究”的督导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范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以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为抓手,围绕当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随访督查和专项督查。今年督查重点主要为中小学办学行为、初中生年辍学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和教师绩效工资落实情况等。
八、大力加强教育督导科研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倡导全市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督导理论,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科研课题研究,启动“一县(市、区)一课题”的教育督导科研计划,举办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教育督导信息员评选活动,努力提升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二是积极向省里上报教育督导信息,继续办好《怀化教育督导》简报,及时更新怀化教育督导网站信息,督促各县(市、区)督导室建立督导网页(或网站),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网站的交流和宣传作用,实现信息传送的网络化。
九、不断完善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机制。要高度重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坚持评估结果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并实施奖惩。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怀化教育督导网站和怀化教育督导简报的阵地作用,定期下发督导评估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将报请市教育局、市政府予以处理。
十、切实抓好其他各项常规工作。一是牵头做好县(市、区)教育工作和市直属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二是继续实行对县级教育督导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三是加强全市教育督导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部分督导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四是按时、高效、高质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