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旱灾史
中国自古经常饱受天灾、旱灾、水灾、瘟疫袭扰。邓拓编著的《中国救荒史》中介绍:“中国历史上水、旱、蝗、雹、风、疫、地震、霜、雪等灾害,自商汤十八年(前1766年)至纪元后1937年止,计3703年间,共达5258次,平均约每6个月强便有灾荒一次。”李约瑟统计,在过去的2100多年间,中国共有1600多次大水灾和1300多次大旱灾。陈达在《人口问题》中统计,自汉初到1936年的2142年间,水灾年份达1031年,旱灾年份达1060年[1]。旱灾(drought)其实即是缺乏水,农产品因此而枯萎,导致饥荒。干旱大部分发生在中国北方地区。水灾则多在江南地区。
商朝成汤十八年至二十四年(前1766-1760年间),曾有连续七年的大旱,《管子·轻重篇》曰:“汤七年旱,民有无子者。”
周朝厉王二十一年至二十六年(前858-853年),连续六年大旱[2]。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大饥”
汉朝《盐铁论·水旱》:“六岁一饥,十二岁一荒。”
《前汉书·武帝本纪》载,(前114年),“四月,关东旱,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
王莽建平四年(前3年)发生大旱灾。
大业八年(612年)大旱,“时发四海兵,帝亲征高丽,六军冻馁,死者十八九。”[3]
大业十三年(617年)大旱,“时郡县乡邑,悉遣筑城,发男女,无少长,皆就役。”[4]
明朝嘉靖元年、十年、十一年、十七年、二十四年、二十九年、三十四年陕西连年大旱[5]
崇祯十三年(1640年),河南“大旱遍及全省,禾草皆枯,洛水深不盈尺,草木兽皮虫蝇皆食尽,人多饥死,饿殍载道,地大荒”。河南内黄县苏王尉村发现的《荒年志》碑记崇祯十三年时“斗麦价钱六百文,斗米价七百文,斗豆价四百文”。
清朝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有13省受旱,“草根树皮,搜拾殆尽,流民载道,饿殍盈野,死者枕藉”。
清光绪三年(1877年),“河南全省大旱,夏秋全无收,赤地千里,大饥,人相食。”山西境内“无处不旱”,“河东两熟之地,灾者八十余区,饥口入册者不下四五百万”(王锡伦《丁丑奇荒记》)。是年8月1日,山西巡抚曾国荃奏折曰:晋省报灾州已有57处,饥民200余万。据12月10日奏报统计,全省被旱10分(颗粒无收)者16个州县;被旱9分者13个县;被旱8分者30个县;被旱7分至5分以下者还有9个县(《山西通志》86卷)。
中华民国1929年,陕西大旱,80%的县受灾,估计死亡加逃亡人数达30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中国依旧是旱灾频仍,几乎是无年不荒,缺水成为中国全国境内最迫切的问题。2006年内蒙古苏尼特草原持续旱灾,受灾草场面积23186.7平方公里[6]。2006年5月中旬以来,重庆市遭遇大旱灾。2009春,干旱波及中国12个省份,河北南部、山西东南部、河南西南部等地一度达到特旱。2010年初,云南、贵州为中心的五个省份已达到特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