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梅英(1967—)女,江西南康人。在职大学文化。江西省检察学会会员。1986年参加工作,1994年入党。历任江西省赣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局级检察员、批捕科科长、起诉科科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等职。立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