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玺
刘兆玺,男,生于1949年,山东海阳人,中共党员,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临床

一科科
主任,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会员。 1977年由山东医学院毕业分配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连续8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被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评为爱岗敬业标兵,2005-2006
年荣获山东省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
年临床一科被评为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班组。多年来一直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进行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与治疗。1985以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主编 《临床常见非合理用药》、参编《临床用药双向指南》并获二等奖。已承担省级科研课题5项,
其中3项获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三等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