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处置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国有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维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 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章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贺 佳(县建设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李光远(县审计局局长)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高 烨(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金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王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