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习水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习水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姚大武(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弋光明(县国土局局长)
贺 佳(县建设局局长)
余洪举(县环保局局长)
李光远(县审计局局长)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罗永江(县发改局副局长)
高 烨(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袁吉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