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光祥
人物简介

谢光祥,1950年9月出生,祖籍郴州市桂阳县,自幼在邻县宜章长大。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1][2]
主要经历自1967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职于资兴矿务局唐洞煤矿、宝源煤矿,在任资兴矿务局局长期间,两次进入大学深造——1975年4月至1977年4月入焦作矿业学院测量专业学习;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入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管理专业学习。1989年8月,谢光祥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授予“优秀矿长”称号。
1992年3月,谢调任湖南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自2000年8月起,先后任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副书记。2002年2月后任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当选政协湖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3]
相关事件2010年3月30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光祥(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谢光祥利用担任湖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及湖南煤监局、湖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与其妻徐丙凤、其子谢琳峰(均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单位或个人名义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19万余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