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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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发函〔2008〕10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设置第一师范的函》(湘政函〔2006〕20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升为本科学校校名的报告》(湘教〔2008〕3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2034;同时,撤销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该校要大力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小学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的在近5年内安排1.2亿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专项资金,须落实到位。

六、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音乐学、美术学。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湖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年四月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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