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茅坝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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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发〔2007〕12号

仁怀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茅坝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茅坝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仁怀市水利局板茅水利工程管理所为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蔡回蛟同志为项目法人代表。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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