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大坝镇竹林湾煤矿的决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1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根据《国家煤监局关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大坝镇竹林湾煤矿“8.25”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煤安监调查[2006]4号)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对关闭大坝镇竹林湾煤矿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大坝镇竹林湾煤矿实施关闭。市安监、煤炭、国土、工商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和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由市安监局牵头认真组织协调、处理关闭的相关事宜。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