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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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仁怀市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仁怀市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水平,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和推进仁怀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根据省、遵义市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制度、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考评量化,奖惩分明。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仁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的办法。(考核内容见附表。)

第五条 本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成员单位自评自查;

(二)各成员单位将自评自查结果,并附落实各项目标情况的原始资料及各项记录,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综合评定小组以平时工作情况与年终资料检查相结合打分;

(三)年终由市食安委组织综合评定小组进行随机检查评分;

(四)考核结束后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将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数和排名交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审核后报市政府。

第六条 市政府对考核成绩前三名通报表扬,对考核成绩低于六十分的予以通报批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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