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江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平江,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四川新都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 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1]。
1982.09——1983.03 成都市公安局刑警训练队学员;
1983.03——1987.08 金堂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
1987.08——1989.09 金堂县公安局刑警队办事员 (1985.08—1988.06在中央党校党政专业专科毕业);
1989.09——1990.09 金堂县公安局刑警队主办科员;
1990.09——1993.04 金堂县公安局交警队副队长;
1993.04——1995.04 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局副局级);
1995.04——1998.03 金堂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1996.12在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1998.03——1999.01 金堂县公安局政委;
1999.01——2000.01 金堂县公安局局长兼政委;
2000.01——2001.01 中共金堂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副书记;
2001.01——2005.03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分局长 (1999.09—2001.07在电子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修班学习);
2005.03——2006.11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分局长(副区级);
2006.11——2006.12 青羊区委政法委书记、青羊区公安分局分局长;
2006.12——2008.02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局长;
2008.02——2008.04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04——2009.01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01——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