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保障电煤供应任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煤供应工作的领导,保障2006年我市电煤供应任务全面完成,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电煤供应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6]5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保障电煤供应任务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鸿耀(市煤炭局局长)
成 员:罗安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昌文(市发改局局长)
陈坤迪(市经贸局局长)
陈开明(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荣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光跃(市交通局局长)
赵国洪(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小猛(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远坤(市工商局局长)
任利华(市质监局局长)
何 炜(市国税局局长)
魏怀川(市地税局局长)
毕春生(市电力公司经理)
徐孝华(市公路管理段段长)
文贤畏(市煤炭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煤炭局,由何鸿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