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专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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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熟悉市政工程结构理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能力,掌握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市政工程造价编制方法,直接从事城镇给排水工程、污废水处理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的高级应用性专门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主要掌握给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和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外语、工程设计、管理及规划方面的学习和训练,具有水科学和环境科学技术领域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和管理规划等方面的能力。

主干课程: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工程识图、计算机辅助绘图、应用化学、水处理工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建筑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学、水力与水文学、结构设计基础、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给排水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概论、桥梁工程概论、房屋建筑概论、工程监理基础、市政工程造价编制等。

学生毕业后,能从事市政及工业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工程的施工、维护与管理,能从事市政及一般工业工艺的污废水工程的施工、维护与管理,能从事水质分析与检测工作,能担任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施工与维护工作,能承担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和检测工作。

修业年限:2.0—7.0年

授予学位:工学硕士/博士

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本科方向: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开设院校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招生单位名称

是否211

是否研究生院

是否985

是否自划线

是否有博士点

(11)北京市

(10004)北京交通大学

(11)北京市

(10016)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11)北京市

(1141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1)北京市

(87111)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12)天津市

(10056)天津大学

(12)天津市

(10792)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3)河北省

(10076)河北工程大学

(13)河北省

(10080)河北工业大学

(13)河北省

(10081)河北理工大学

(13)河北省

(10107)石家庄铁道学院

(15)内蒙古自治区

(10129)内蒙古农业大学

(21)辽宁省

(10141)大连理工大学

(21)辽宁省

(10147)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1)辽宁省

(10153)沈阳建筑大学

(22)吉林省

(10191)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23)黑龙江省

(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

(31)上海市

(10247)同济大学

(32)江苏省

(10286)东南大学

(32)江苏省

(10290)中国矿业大学

(32)江苏省

(10291)南京工业大学

(32)江苏省

(10294)河海大学

(32)江苏省

(10332)苏州科技学院

(32)江苏省

(11117)扬州大学

(32)江苏省

(90006)解放军理工大学

(33)浙江省

(10335)浙江大学

(33)浙江省

(10337)浙江工业大学

(34)安徽省

(10359)合肥工业大学

(34)安徽省

(10360)安徽工业大学

(34)安徽省

(10361)安徽理工大学

(34)安徽省

(10878)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招生单位名称

是否211

是否研究生院

是否985

是否自划线

是否有博士点

(35)福建省

(10386)福州大学

(36)江西省

(10403)南昌大学

(36)江西省

(10404)华东交通大学

(37)山东省

(10422)山东大学

(37)山东省

(10424)山东科技大学

(37)山东省

(10427)济南大学

(37)山东省

(10429)青岛理工大学

(37)山东省

(10430)山东建筑大学

(41)河南省

(10078)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41)河南省

(10459)郑州大学

(41)河南省

(10463)河南工业大学

(42)湖北省

(10486)武汉大学

(42)湖北省

(10487)华中科技大学

(42)湖北省

(10488)武汉科技大学

(42)湖北省

(10497)武汉理工大学

(42)湖北省

(10500)湖北工业大学

(43)湖南省

(10536)长沙理工大学

(43)湖南省

(10555)南华大学

(44)广东省

(10561)华南理工大学

(44)广东省

(11078)广州大学

(44)广东省

(11845)广东工业大学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10596)桂林理工大学

(50)重庆市

(10611)重庆大学

(50)重庆市

(10618)重庆交通大学

(51)四川省

(10610)四川大学

(51)四川省

(10613)西南交通大学

(53)云南省

(10674)昆明理工大学

(61)陕西省

(1070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61)陕西省

(10704)西安科技大学

(61)陕西省

(10710)长安大学

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招生单位名称

是否211

是否研究生院

是否985

是否自划线

是否有博士点

(62)甘肃省

(10731)兰州理工大学

(62)甘肃省

(10732)兰州交通大学

[1]

专业实力概况通过建设部专业评估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8年5月)

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

1 清华大学 2004.5-2009.5 2004.5

2 同济大学 2004.5-2009.5 2004.5

3 重庆大学 2004.5-2009.5 2004.5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09.5 2004.5

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5.6-2010.6 2005.6

7 河海大学 2006.6-2011.6 2006.6

8 华中科技大学 2006.6-2011.6 2006.6

9 湖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0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1 南京工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2 兰州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3 广州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4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2.5 2007.5

15 长安大学 2008.5-2013.5 2008.5

16 桂林工学院 2008.5-2013.5 2008.5

17 武汉理工大学 2008.5-2013.5 2008.5

18 扬州大学 2008.5-2013.5 2008.5

19 山东建筑大学 2008.5-2013.5 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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