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6〕4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8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程 雯(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堂春(市环保局局长)
唐洪刚(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罗安先(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开明(市经贸局局长)
李 涛(市财政局局长)
母进雄(市建设局局长)
陈 焱(市农业局局长)
陈 云(市城管局局长)
汪国强(市环保局副局长)
娄 红(市文明办副主任)
袁远坤(市工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由王堂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具体工作。[1]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