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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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处理结果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复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7]2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权属调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怀市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国宏(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荣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龙 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昌文(市民政局局长)

涂 飞(市农办主任)

陈 炎炎(市农业局局长)

母进雄(市建设局局长)

赵光跃(市交通局局长)

王茂平(市水利局局长)

雷鸿鸣(市林业局局长)

陈光胜(市监察局局长)

王体强(市司法局局长)

莫 麟(市信访局局长)

何 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袁帝坤(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应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由李荣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应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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