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
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是指中国结算按特定品种、特定顺序逐笔完成交收,中国结算不做交易双方中央对手方,不提供担保。结算参与人多笔应付应收不做轧差处理,同一笔交易不拆分交收。
(1)采用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品种
国债买断式回购购回交收、权证行权交收、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等。
(2)账户设置
非担保交收通过结算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和专用资金交收账户(非担保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
(3)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处理
1)交收处理顺序
中国结算按照逐笔非担保交收品种及申报编号的先后顺序组织各方完成交收。
结算参与人需事先将足额买入应付资金汇入其账户,方可确保本方逐笔非担保交收不违约。
2)交收状态检查
T日日终,中国结算在完成集中交易市场担保交收品种的清算交收后,根据当日非担保交收品种的清算结果,按照一定顺序,由前向后逐笔检查买卖双方证券账户中证券和结算参与人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中资金是否足额。
中国结算上述交收状态的检查过程中,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涉及司法冻结的,将冻结数额从余额中予以剔除。
3)钱、券过户
对于一笔非担保交易合约,如买卖双方结算参与人账户中均有足额资金和证券,则该笔交易可以完成交收。交收时,中国结算代结算参与人将卖方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证券划拨至卖方结算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然后划拨至买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最终买方投资者证券账户;同时,将买方结算参与人应付资金从其专用资金账户划拨至卖方结算参与人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对于一笔非担保交易,如买卖双方结算参与人任一方账户有无足额资金或证券,则该笔申报无法完成交收。
4)交收失败的处理
由于中国结算不提供交收担保,仅代理买卖双方完成非担保交收,因此,如出现由于任一方原因导致交收失败的,中国结算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