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仁府办发〔2007〕101号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茅台镇等6个乡镇和市工商局等7个单位进行表彰。
一、乡镇
茅台镇、合马镇、喜头镇、茅坝镇、大坝镇、二合镇。
二、市直部门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为确保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