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福清
许福清 男,1956年4月出生,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新疆工学院。现任新疆木垒县委书记。主要业绩:1996年底任新疆木垒县委书记。在财政仅有2000元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全县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发扬“团结拼搏、求实奋进、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木垒精神,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不等不靠不苦熬,变苦熬为苦干,做到办法总比困难多,决心更比困难大,想大事,做大文章,不唯条件先干起来。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提出了使全县农牧民群众普遍受益的——库容450万立方米的博斯坦水库修复工程、搬迁定居牧民2574户12870人的牧民定居工程及10万亩喷灌工程等脱贫致富10项重点工程,通过近3年的实施,除了一项水利工程还在建设中,其它9项工程都已竣工并发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项重点工程从根本上改变了木垒县生产大环境,夯实了木垒县脱贫致富的基础。重视科技教育发展,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力生倡导教育科技扶贫,把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文化和科技事业摆在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亲自抓。1999年木垒县扫盲工作通过国家级验收,“普九”和“两基”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验收,1999年被评为自治区扫盲工作先进个人。在任职期间,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扎实实的苦干精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交口称赞。在第六届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中荣获1999年度全国扶贫贡献奖,同年也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评为“党管武装好县委书记”。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来木垒县检查工作,看到木垒县的巨大变化,挥毫写下了“事在人为”4个大字。个人传略曾被2000年出版的大型丛书《鲜红的党旗》收录,并多次在《新疆党风》、《新疆日报》、《昌吉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