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第一案
事件简介2010年4月6日,河南文化产业网讯,中国内地首例被执法部门查处的假唱案件尘埃落定。据《四川日报》报道,被相关部门查处并认定商业演出过程中假唱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当日分别向四川省双流县文体局缴纳2.5万元罚款(报道称罚款总额为5万元,两次缴清)。在2010年4月4日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中,详细披露该案的查处过程。
相关评论前有周老虎, 后有三聚氰胺,造假之风无不渗透到了各个领域, 可谓无处不在, 害人不浅, 这些年, 假唱这个痼疾同样早就为广大观众所深恶痛绝,我们无法忍受演唱会、颁奖礼上貌似载歌载舞的明星有的实则假唱、欺骗的恶劣行为。不仅公众不满的呼声高, 业内人士也不乏有抵制假唱的先锋, 比如一贯提倡“真唱运动”炮轰假唱的崔健, 郑钧等, 可是, 尽管三令五申, 但还是屡禁不止, 时有发生, 自2009年10月1日文化部公布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后, 有关部门才真正加大了对假唱、假演奏的查处力度。近日一起被称为国内首起“四川双流”假唱案受到了严查。
真希望自“四川双流”严查事件后,明星们能够真正引以为戒, 自律自重,加入到抵制与拒绝假唱的行列中,为广大观众同时也为自己的声誉自觉真唱,以还一个干净的演出市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