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毓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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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毓庚 男,1929年9月生,江苏常州人。一级律师。中共党员。195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任常州国联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刑法刑事诉讼研究会理事。1985年度和1987年度被中共常州市直机关委员会评为先进工作者,1985年至1994年连续四次被常州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1989年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记大功奖。1990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法律顾问。1992年被常州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995年-1996年度、1997年-1998年度连续两次评为市级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撰写论文20多篇,代表作《关于我市企业遭受洪涝灾害后有关法律问题及对策》、《主动开拓,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浅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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