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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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限售股权,就是有一定时间,一定条件限制出售的股票。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同的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限售股权的分类

(一)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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