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永历九年即清顺治十三年(公元1655年),郑成功在厦门岛上置“思明州”,作为南明朝廷国家级政区的一个组成部分。永历十七(公元1663年)一月改思明州为思明县。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清军攻取厦门、金门,废思明县,厦门岛重新归属同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