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苏教高〔2010〕9号
各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独立学院的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独立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独立学院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独立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与重要保障。各独立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更新育人理念,明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模式;发挥“优、独、民”的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形成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独立学院要始终瞄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培养目标,尽快建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具有独立学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独立学院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对各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结合学院的发展定位和办学优势,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夯实基础、突出应用,强化实践、注重创新,尊重个性、全面发展的原则,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把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健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积极探索具有独立学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优化专业结构。独立学院要根据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就业市场对人才综合素质、知识结构的需求,发挥举办高校的学科专业资源优势,在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认真制订新一轮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增设急需专业,优化改造传统专业。省教育厅将严格控制增设全省布点重复较多、需求不大、基础较差、就业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连续两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70%的专业。建立独立学院专业抽检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抽查,促进独立学院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独立学院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调整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体系。在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立项支持独立学院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通过江苏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服务共享网络平台,推广使用国家和省精品课程资源,推进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的有机结合,实现教材建设的立体化和多样化。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以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加大实践教学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改进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新型实践教学模式。加大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学分比重,充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积极拓展实践教学渠道,促进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学生实践教学的组织工作,确保做到制度、时间、场地、经费、指导教师“五落实”。
做好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基础工作。各独立学院要以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尽快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要求。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独立学院要把建立一支符合自身办学定位、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作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坚持自建与共享并举、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自有专职教师、长期外聘教师和短期兼课教师相结合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其中自有专职教师不低于1/3的比例,短期兼课教师不高于1/3的比例。在过渡期内生师比和自有专职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要求。
加强青年教师的培训。独立学院要针对专职教师队伍年轻化的特点,强化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加强对青年教师备课、试讲环节的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听课检查和具体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授课艺术、提高教学水平。
完善教学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善教师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建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奖励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督导和测评,建立教师教学业绩与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紧密结合机制,保证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
四、强化教学管理,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独立学院要健全和完善各项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健全教学管理机构。独立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配备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员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建立教学管理人员培养和考核制度,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教学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积极为教学一线服务,努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要借鉴和吸收举办高校长期积累的教学管理经验,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形成覆盖教学全过程的制度保障,确保教学各环节有章可循。
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把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纳入高等学校人才质量监控体系,适时组织开展教学工作评估,引导独立学院在过渡期内,抓紧充实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五、加大教学投入,建设优质教学资源
独立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体制与机制优势,加大教学投入,保障办学条件,增强办学活力与发展后劲。
保障教学经费投入。独立学院学费收入应首先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各院用于保障教学业务活动、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器材的维修、教学改革与实验研究等方面所需的日常教学运行经费不得低于学费收入总量的10%,使教学建设经费逐步达到学费收入总量的20%以上,保持生均运行经费逐年增长。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26号令,制定独立学院教学经费投入标准及监管措施,对教学经费投入不足、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不力的独立学院,将酌情核减年度招生计划。
加快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独立学院应根据办学规模和发展规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标准和要求,加快教学基础建设,尽快改善教学条件。教学活动所必备的教室(包括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基础课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基本设施,必须自有专用;投入较大的专业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可以共建共享,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保证独立学院的教学需要。
六、加强组织领导,营造独立学院和谐健康的教学环境
独立学院及其举办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独立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规范办学、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上来。独立学院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学院的各项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到教学工作上,把质量意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开创独立学院教学工作新局面。
加强对独立学院教学工作的宏观监管和指导。举办高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帮助独立学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职责,将富有教学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选派到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岗位上,为独立学院加强教学管理提供组织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与独立学院共同推进资源共享、师资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广大教师特别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独立学院的教学任务,鼓励独立学院学生选修举办高校相关课程,为独立学院共享举办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