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河模式
在莱茵河公约签订之前莱茵河的污染已经大幅度下降,也就是莱茵河的治理不是简单的公约的约束,相关人士研究发现,专家提出莱茵河模式,三家邻近的企业如果各种处理各自的污水,那成本非常高,因此三家企业联合将污水交给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51%的股份是政府,49%的股份是三家企业,三家企业处理污水要交钱,百姓的生活污水处理百姓也要交钱,最后发现这个污水厂是一个企业了,这三家都是企业控股者,企业盈利他们要分利润的,实际上污水处理企业是盈利的,这样这三家企业原来处理污水要花一百元的成本,现在花一百元交给联合处理厂,又分得七十元的股东分红,实际上处理同样的污水就只要花三十元,并且这三家企业互相监管,谁排放的多谁要多交钱,以此政府不用再监管,要让利益监管。类似的观念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佳汇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