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非罪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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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公冶非罪

【注音】gōng yě fēi zuì

【释义】形容无辜蒙冤或入狱。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无辜蒙冤

【押韵词】多贱寡贵、剪莽拥彗、功成身退、扼喉抚背、首尾相卫、莫知所谓、铁窗风味、满面羞愧、心惊胆碎、旅进旅退[1]

成语出处公冶长非罪也。[2]春秋·鲁·孔丘《论语·公冶长》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公冶长非常聪明,能懂得鸟语,一次他从卫国返回鲁国,听到鸟儿们在招呼前往清溪吃死人肉,就告诉死者的母亲。村官判公冶长有罪就把他关入大牢。60天后,公冶长听麻雀说有车谷子翻了,村官去验证果真如此,证明他是无罪的。[3]

成语示例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公冶非罪的情况还是会很普遍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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