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舟

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生平
(1887.6.10——1970.1.10),本名王天祯,四川省宣汉县清溪乡场人。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7年转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工农红军第33军军长,八路军129师385旅副旅长,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第4局局长,中共四川省委书记,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西北军区副司令员,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指挥员。
民主革命时期,早年积极投身保路运动和辛亥革命,参加反袁护国战争和“护法”运动。
大革命时期,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后,在家乡创建四川省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中共“八·七会议”后至1932年在川东组织群众,坚持游击战争,参与发动了著名的“万源固军坝起义”,创建革命根据地,发展党的组织和农民协会。1933年11月2日任中国工农红军第33军军长。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9师385旅副旅长。1937年9月被国民政府授予国民革命军陆军少将衔。1938年任385旅旅长兼政治委员。1939年任陇东军政委员会书记兼385旅政治委员。率部冲破敌人对陇东和陕甘宁边区的封锁,实现部队“丰衣足食”。毛泽东于1943年亲笔书赠其“忠心耿耿,为党为国”题辞。1936年10月与中央红军会师后,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第4局局长。
解放战争时期,调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1946年2月从南方局调回延安后,被任命为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948年9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1949年4月任西北军区副司令员。在解放大西南的战斗中,任西路军副司令员的王维舟同司令员贺龙一道指挥第18兵团入川,与第二野战军部队合力歼敌,解放四川省全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常务委员、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兼西南民族学院院长,积极投身西南地区民族工作、民主改革工作。1954年后调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是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先后当选为全国人大第一、第二、第三届常委。
1970年1月10日含恨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197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为其举行追悼大会,恢复政治名誉。
故事
1933年11月2日,在宣汉县城西门外操场,红四方面军总政委陈昌浩宣布:川东游击军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第三十三军,王维舟任军长、杨克明任政治委员,下辖97、98、99三个师,任命王波为97师师长、冉南轩为98师师长、蒋琼林为99师师长。王维舟率领红三十三军将士战斗在反“六路围攻”的火线上。他们不仅守住了阵地,还锻炼了队伍,夺得了装备。短短半月之间,这群优秀的巴山儿女们,凭着巴山人苦大仇深的革命激情,凭着忠勇坚韧的巴人本色,迅速越过从百姓到军人的艰难途程,刚刚破土的幼苗,转眼间长成参天的大树!在一个县组成一个军,这在中国军事史上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