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成立于2003年9月,属全民事业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依法履行当阳市卫生综合执法职能。
现有职工63人,在职42人(其中高级3人,中级17人,初级13人,其他9人),离退休21人,中共党员26人,卫生监督员29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食品卫生监督一科、食品卫生监督二科、审查发证科、稽查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等八个科室。
几年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表彰。2003年被评为当阳市法治示范单位,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卫生监督执法先进县市,2007年被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2008年度《当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探讨》获得当阳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2008年宜昌市卫生局组织的首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考评中获得第一名,2008年7月被宜昌市人事局、卫生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09年6月被当阳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单位职责:
一、承担市卫生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付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除外)、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二、承担卫生行政许可证件颁发前申请受理、预防性卫生审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健康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除外)的抽查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测定;
四、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和培训;
五、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六、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件、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同级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