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大存

古大存(1896-1966) 1896年4月生,广东五华人。曾用名张炳、陈德炎、苏必达、顾达方。1917年春入梅县中学,1919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1921年春入广东法政专门学校。受共产党人和马列主义书刊的影响,1924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底毕业后,即参加广东革命政府组织的东征军,任战地政治宣传员、宣传队负责人。1925年7月,受党委派回五华县组织群众武装,领导农民运动,年底成立党的特别支部,任组织委员,并任五华县农民自卫军大队大队长。1926年初,被选为国民党五华县党部委员,同年2月,任五华县农民协会副会长兼军事部长。1927年广东四一五反革命政变后,他组织了东江人民反击国民党反动派。1927年8月起任五华县革命委员会主席。同年11月,任工农革命军第七团团长。1928年率部到五华、丰顺、揭阳三县交界的八乡山,建立革命根据地,任五华、丰顺、梅县、兴宁、大埔五县暴动委员会主席。同年8月领导梅县暴动胜利后,任中共七县(兴宁、五华、丰顺、梅县、大埔、揭阳,潮安)联合委员会书记,领导开展土地革命运动。1929年春,率农民武装粉碎了敌人的三次“围剿”。同年6月,任中共东江特委常委、军委书记,后成立东江工农武装总指挥部,任总指挥。1930年5月,东江工农民主政府成立,任副主席。同时正式组成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任军长兼代政治委员。1931年1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1932年8月,任东江红军第一路军总指挥。1933年10月,任东江游击总队政治委员。1934年任中共东江特委常委、组织部长、政治保卫局局长。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1935年春,率部突围后与党失掉联系,仍隐蔽在群众中坚持斗争。1938年带病外出寻找党组织,经汕头、香港、广州到武汉找到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同年9月,长江局任命他为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长。11月,粤、桂、湘、赣、沪、浙、闽、闽西南等地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四十余人组成代表团,任团长兼临时党支部书记。1940年底率代表团到延安后,便参加了高级干部学习组的整风学习,任小组长。1942年2月,全党开始整风,他调中共中央党校,先后任支部书记、一部主任。1945年4月,出席中共七大,被选为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日本投降后,受党中央委派,参加建立东北根据地的工作,从延安去东北,途经张家口时,曾奉命帮助晋察冀中央局办党校,任校长。1946年5月到达东北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秘书长、中共西满分局常委、土改工作团团长,精心指导肇县的土地改革试点。1947年调任东北局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48年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交通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广东工作,1949年12月至1955年7月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1949年10月至1955年2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1年10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1949年12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1954年9月、1965年1月相继当选为第一届、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55年1月至1961年11月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1955年2月至1958年4月任广东省副省长,主持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1955年7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1956年7月至1958年1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曾任广东省革命干部学校校长(至1956年)。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57年在广东反地方主义时受到错误的处分。1958年下放到增城县,任县委书记。1961年11月至1965年12月再任广东省副省长。1961年12月起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6年11月4日病逝于广州。粉碎“四人帮”后,1983年党中央做出决定,为古大存平反,恢复名誉。 是中共第七届、八届中央候补委员。1966年11月4日在广州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