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通[2010]125号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民委、科技局、财政局,湖南师范大学:
2010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本次调研也是自《全民健身条例》发布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印发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大规模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为确保2010年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2010年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尽快部署和安排。
附件:1、2010年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2、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
3、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校教师调查问卷
附件下载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 南 省 体 育 局
湖 南 省 卫 生 厅 湖 南 省 民 委
湖 南 省 科 技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是国民体质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卫生部、民委、科技部、财政部《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教体艺〔2009〕12号),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的1.掌握我省学生体质与健康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科学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推进以学校体育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提高。二、调查对象和调研片本次调查对象为7-22岁城乡男女汉族学生和7-18岁土家族男女学生。其中7-18岁中小学汉族学生的调查在长沙市、衡阳市和常德市进行;19-22岁大学汉族学生的调查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7-18岁中小学土家族学生在湘西自治州进行。三、调研点校确定与样本构成(一)调研点校的确定
为客观反映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和发展变化规律,本次调研点校的确定原则上延用2005年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点校,有调整时必须在原调研点校附近选择同类学校,并报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延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即首先确定调研点校,再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调研样本。
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调研样本数为限。
(三)样本构成、分组与样本含量
调研样本分为检测样本和问卷调查样本
1.检测样本
(1)样本构成:检测样本由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组成。
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由体检样本中筛选的正常学生构成(正常学生指能从事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发育健全、身体健康的学生。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素质项目的测试)。
(2)样本分组
汉族学生:7-22岁汉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64个年龄组。
少数民族学生:7-18岁的土家族学生按男、女分为两类,每岁一组,共24个年龄组。
(3)样本含量(检测样本)
汉族学生:7-18岁学生每片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50人;19-22岁学生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100人。
少数民族学生:7-18岁土家族学生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100人。
鉴于各地小学生入学年龄不一,6岁年龄组学生样本数量不作具体规定。
2.问卷调查样本
(1)样本构成
问卷调查分为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
(2)样本含量
教师问卷调查样本:调研点校一名体育教研室负责人。
学生问卷调查样本:体检样本中的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高校的男女学生。四、调研项目调研项目包括检测项目和问卷调查。
检测项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表1)。必测项目为我省各调研片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的项目;选测项目为各调研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的项目,不做统一要求。
问卷调查项目见《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五、调研管理(一)组织领导
由省教育厅牵头,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民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成“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同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负责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具体业务工作,并对各调研点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和湖南师范大学参照以上办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负责组建检测队,开展本地区调研工作。
调研点校由主管校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组,配合检测队完成本校的调研任务。
(二)组织实施
调研工作应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育考试、学生体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安排有序、检测数据共享。本次调研素质项目测试结果应作为本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各监测点学校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使之落到实处。
(三)检测队组建
检测队应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学校体育卫生专业机构,在历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检测队伍的基础上组建,检测人员必须是体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主要工作安排
1、2010年5月20日前,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和湖南师范大学制定本市州(高校)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备案。
2、2010年7月底前,召开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部署;举办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人员培训班,对各调研片有关人员进行体质健康现场检测及数据录入的培训。培训后请各调研片负责人到省教科院基教所领取统一印制的检测卡片和有关资料。
3、2010年8月底前,各调研片对检测队伍进行强化培训。
4、2010年9-11月中旬前,各调研片进行现场检测工作,11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测、数据验证整理工作,有关资料报送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省教科院基教所)验收。联系电话:略。
5、2010年12月20日前,省调研组对各调研片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样本进行数据整理录入、统计分析工作,并将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资料报教育部。
6、2011年6月前,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完成2010年我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报告。六、经费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从省本级教育经费预算和留归省体育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解决,各市州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由市州财政和留归地方体育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共同解决。七、检测器材与数据录入1.按照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统一规定的要求选择和使用检测器材,凡符合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器材规定要求的检测器材在校正后可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可根据调研器材的规定要求和此次调研的需要适当补充。
2.为保证检测质量,本次调研数据统一采用手工录入,不得使用IC卡记录和录入数据。附表:1.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项目表
2.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卡片(一)(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