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杜律
由于《晋律》言辞简约,实施中难免产生歧义,当时的著名律学家张斐和杜预分别为律作注,“兼采汉世律家诸说之长,期于折衷至当”(程树德:《九朝律考·晋律考序》,第225页),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的经验。经晋武帝批准,下诏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张杜二人注解后的《晋律》,也被径称为“张杜律”。
东晋一代,继续沿用“张杜律”,未进行新的立法活动。
由于《晋律》言辞简约,实施中难免产生歧义,当时的著名律学家张斐和杜预分别为律作注,“兼采汉世律家诸说之长,期于折衷至当”(程树德:《九朝律考·晋律考序》,第225页),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的经验。经晋武帝批准,下诏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张杜二人注解后的《晋律》,也被径称为“张杜律”。
东晋一代,继续沿用“张杜律”,未进行新的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