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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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县“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04〕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电

黔府办发电[2004]81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省直机构:

2004年“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4月2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一”黄金周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做好“五一”期间交通和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检查。公安、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人流密集的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车站、地铁、码头、机场、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质监、旅游管理部门要对各类游乐设施进行专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切实抓好“五个整顿、两个关闭”。经贸、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要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是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产煤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应关未关、明停暗开、死灰复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要严厉查处,并坚决予以关闭;对国有煤矿要严格检查“一通三防”隐患,超通风能力生产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决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搞好瓦斯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五一”长假,安排好煤矿设备检修,保证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转,防止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

五是非煤矿山、化工、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调,合理调配运力和浏览活动,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级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船期、航班等;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浏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并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大型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旅游、卫生及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求援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值(带)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

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各地、各部门要于4月30日前将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联系方式服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各地、各部门在在5月7日10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各类事故汇总数据书面传真省安委会办公室。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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