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和中、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各项涉农收费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2002年以来涉农收费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有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限
检查范围:重点检查教育、民政、计生、公安、国土、畜牧、电力、财政、林业、农机、工商、物价等涉农部门收费情况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情况。
检查时限:2002年以来的涉农收费执行情况和依法行政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批准收费引用的政策法律依据以及批准机关、文号、时间;
3、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
4、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收取;
5、是否办理收费许可证、规范使用票据;
6、是否自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步骤
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情况检查从2004年5月13日开始至6月13日结束,工作步骤分为:自查、执法检查和总结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04年5月13日—5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批准机关及文号、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开展自查,并于2004年5月20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县监察局。填表人、主管领导、填报单位必须负责任地签名盖章。
2、执法检查阶段(2004年5月21日—6月10日):在各乡 (镇)、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从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减负办抽人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
3、总结阶段(2004年6月11日—6月13日):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公正、实事求是的汇总,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
四、要求
1、涉农收费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情况检查工作;自查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检查组搞好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情况的检查。不得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甚至阻碍检查。如有违反,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减负办、法制办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服从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搞好检查工作,确保全县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3、涉农收费和依法行政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检查中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有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县人民政府设立涉农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箱。
二OO四年五月十三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