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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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

仓单

仓库公司或仓库经理人在收存货主交来的货物时出给货主的收据。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既是收到货物的证明,又是凭以提货的根据。仓单不象提单那样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持有人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时,须办理过户手续,第三人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仓单,是指仓库保管人员应存货人的请求而填发的有价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员应当给付仓单。

出具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活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活着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冰晶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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