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二OO二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市要求,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现结合实际,就我县2002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分级管理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证我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争创2002年安全生产先进县。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纳入整体工作的议事日程和本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和整改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到位,确保社会稳定。
(二)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搞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部门要严格事故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处理和报批工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疏于管理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凡发生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事故,乡镇及行业主要领导必须到县人民政府作汇报,并按省、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为严格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收取责任金5000元和1000元,并由县人民政府通知财政在划拨经费时扣除;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情况,向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个人适当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县人民政府将对2002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奖惩,严格兑现责任书并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六个,其中一等将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内容见《道真自治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四)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安全生产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搞好全国第十二次“安全生产周”、“交通安全周”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以及“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做到警种长鸣,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良性运转
1、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是我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也是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易发行业。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各乡(镇)派出所要严格管好客、货运输车辆的始发站(点)工作,严禁病车、无牌无照车、脱保车、超员超载车上路行驶和农用车辆载人;交警、运管部门要加强路查、车检等工作,对一切违章机动车辆要予以严处重罚,决不允许徇私枉法和姑息迁就;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查有问题而不令其纠正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和公安部门要加强乱停乱放车辆的治理整顿和危险路段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和农用机械的年检、审验工作,对未通过培训的驾驶员严禁上路行驶,对应报废的车辆必须强制报废,对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矿山生产安全
乡企、矿管、煤炭等部门要始终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合理开发资源的原则,坚定不移的实施“五统一”管理;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矿山安全工作;要继续搞好矿山秩序整顿和关井压产工作;严禁已取缔关闭的矿厂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重新开采;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防止因失管、失控而酿成事故。
3、消防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一、二级重点防火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林区、仓库、厂矿、学校、物资堆集地、旅店、重点村寨等的监督管理,对隐患严重的地方,要坚决停业整顿;县城地区必须严格执行《道真自治县消防总体规划》,严格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确保县城区内消防安全;要切实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要把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消防工作硬件基础建设滞后的问题;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农村防火教育,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完成大矸、洛龙、隆兴、忠信、旧城、三桥等重点乡镇的消防规划,安装完成县城区80%的消防栓。
4、工程施工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一是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设施的检查、添置和完备;二是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要接受城建、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按照有关安全法规,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制,完善建筑安全规章制度,凡违规的要按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不具备独立施工资格以及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筑队伍进行规范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并吊销营业执照和取消招投标资格,同时,城建部门要向各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四是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必须加强质量监理和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 施工安全。
5、易燃易爆物品安全
公安、安委办、物资等部门要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审批、贮存、运输、使用制度,继续加大对爆炸物资的清查力度,对农用炸材的销售、出库要建立台帐,严格管理,严防爆炸物资散失民间,对坡改梯工程和乡村公路建设所用炸材要加强管理,对流入群众手中的炸材要认真清收,同时,公安部门要结合严打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要严格管理,严禁无证生产、无证销售,要继续实行县城区的烟花爆竹专营专销统一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和打击随意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和不按规定品种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液化气钢瓶等严格检测,对存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止使用,该报废的必须强制报废。
6、其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要加强渡口船舶管理,交通部门要经常检查渡口行船安全,要对渡船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登记,非渡人船舶严禁渡人,严禁无证驾船渡人;林业、经贸、电力、水利等部门要分别对所属企业、电站、林区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各类责任制,深入生产第一线,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认真查处安全隐患,帮助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附:道真自治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二OO二年三月四日
道真自治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二、考核内容:领导重视、安全制度及措施、有关资料、安全生产实际效果等方面。
三、考核采用100分制,由县人民政府从县安委办等单位抽人组成若干小组分别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各单位要主动提供资料,配合考评,各考核小组必须对考核内容负责。
四、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前六名获奖,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末位两名由县人民政府实行黄牌警告。
五、奖励: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六、考核一律以资料为准,不能提供资料的,该项计零分。
七、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八、本办法从2002年起施行。本办法由县安委办负责解释。
九、具体考核项目见《安全生产考核积分表》[1]